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沉忆辰不怕孟安维跳脚,就怕他隐忍不发,自己找不到治罪的机会。
“按《大明律》骂制使及本管长官,最高杖一百。若官隔三品,则用一百斤枷。”
“尔刚才直呼上官姓名,该当何罪!”
大明律法里面对于辱骂有着严格的惩罚规定,其中骂制使,说的就是奉朝廷命令出使,却被地方官员辱骂的情况。
沉忆辰乃佥都御史,奉命出镇山东治水,刚好就符合这一条。并且知县是正七品地方官,佥都御史为正四品京官,就算不去计算什么京官外官的区别,也相隔了三品。
也就是说孟安维刚才那一句直呼姓名,最高可以让他带着百斤枷锁杖责一百!
听到沉忆辰的问罪,孟安维直接吓傻了。
他完全不记得《大明律》里面有这么一条,毕竟对于大多数文人官员而言,一生都是在背读四书五经,谁没事会去看什么大明律啊。
平常县衙判桉,量刑之事也可交给通判或者师爷幕僚,一县长官只需定罪即可。
更让孟安维没想到的是,沉忆辰这种翰林清贵,能把《大明律》给记得滚瓜烂熟,属实离谱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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